Monthly Archives: September 2012

那時我喜歡的一個女生。毫無前設地死心蹋地的愛。最後大概被不屑一顧。自她以後沒真心愛上誰,沒有勉強,但沒有就是沒有。 至於她喜歡的我不愛的,最終終究是無法如願的,我們也大概得償所願得到想要的,至於現今是不是我真正尋找的,是無法肯定,沒有把握。沒法感覺清楚,但意圖或實際上跟我一刀兩斷了的人難道還少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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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是混蛋

我沒有料到我這麼快便會遇到第一位死去的朋友,是真真切切的死去再也不返回的那一種,真好像是個諷刺但同樣像是我尋求的,我一個又一個的把村上春樹主角的綜合性個性集合了。那是一個非常偶然情況下認識的一個朋友告訴我的,不然大概我永遠也不可能得到這一個消息。 但無論怎麼說,死亡這回事也不能算是令人感覺輕鬆之事,我囑咐告訴我消息的人要看《挪威的森林》,死去的人已經死去,活著的人必須考慮活著之事。人務必要向前走,這是我學到的很重要的事情。 我甚至無法把握她死去時所帶走的重量,真是混蛋--這是我第一時間的反應,竟然不跟我說一聲,倒真是不夠朋友的表現,早一個月前她還跟我在希慎晚飯來著,說起她的男友,說起她的幾隻寵物,言語行間她透露不想再到香港了,我也不置可否。而我還是覺得她還是會忽爾撲過跟說我:「holy 你好嗎,甚麼時候吃個晚飯」的人。彷佛她離開世上的消息不由她親口告訴我,我便無論如何無法給予百份之百的信任。 對於她的不辭而別無論如何我也要大興問罪之師,這是無庸置疑的事。最後念記我的人在世上又少了一個,把我放心上的人在世又少了一個,實在不是令人歡喜的消息。說到底我還是尊重我朋友的選擇--或許我不認同,但說認同不認同我也沒把握得好,也許若她真的來跟我說:我要離開這世界了,跟我說聲再會吧。我也只好回答:好吧,那再見了。也未可知。 就只好這樣吧。活著的人有必須要做的事。生活實在不容易。晚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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潮流是一個回歸,上個星期六在晨早的收音機聽到了T-ara的《Sexy Love》,非常之親切,無法分出那究竟是日本還是韓國的東西,後來才知道原來是在日本發展的韓國組合。我想起我年少時十分之火熱的跳舞機,當中有一首歌《Butterfly》,可謂無人不識無人不曉,《Sexy Love》便是這種味道,尤其是唱到「nononono can u feel my love」的時候,忽爾驚覺這才是我們久違了的洗腦音樂。是會很自然隨著節拍擺動身體的,而不是像現在那些會使人感到困擾的。 甚麼時候開始出現令人困擾的音樂?是Lady Gaga嗎?由她的《Bad Romance》,又或是更早的時候?若一些商店像是A與F能播像是《Butterfly》又或是《Sexy Love》這種可愛而地道的音樂,該有多好。《Sexy Love》當中更有關於未來,機械人的主題。機械人舞!這可是多麼引人懷念的東西!若當年跳舞機有這首歌曲可是多好!現在,難道跳《Gangnam Style》嗎? 說起《Gangnam Style》,我又憶起在facebook 和youtube出現前的年代,也是有著這種使人困擾的viral的,當中的表表現莫過於《who let the dogs out》一曲,如今聽起來簡直同《Gangnam Style》如出一轍,至於我可不認為這是令人懷念的東西,但說到底,也算得上某一個年代的標誌性產物。甚麼時候會出現現代版的《Bongo Bong》和《Mass Destruction》呢? 還有古巨基的《告別我的戀人們》,陳輝陽和林夕,同樣令人懷念的組合,造出無論誰唱都動聽的音樂,而這首同那個火紅年代比起來,可謂不值一文,我甚至覺得這首歌當年本應該放在陳奕迅當年《The Line Up》大碟之中,因為作得太差所以收了起來,沒想到今天竟起了古巨基的回魂之作,當真可謂世事難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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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者不拒,去者不留。到最後我終於做到了吧。幻想自己成一個空殼,真正成了一個也不可知,誰人來過,離去,沒有泛起過一絲漣漪,也沒有對過誰動心。任何形式的離去,不了了之的,慢慢疏遠的,忽爾拒絕撇下的,兼而有之。也不是全部沒有被觸動的時候,但過上一段時間,我細心想著她們一個接一個離去的原因,當然絕大部份我都被蒙在鼓裡,而想必沒有原因的也是有的,疏遠過不少人的我也沒法不理解。 後來我明白,原因不過是因為我是我,可能那是一條訊息,一篇短文,一個神情動作,我順理成章起在任何人面前扮演我自己,若最終被討厭被離開,歸根究底不過因為我是我,每當想到這裡心中不禁湧起一陣釋然之感,也就對方感到了慶幸,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每一個人都是無可救藥的,這當中沒有所謂無辜可惜的餘地。像可以歸納的是若有人因為我的一篇短文而要離開我,那她實在不適合留在我身邊。我也不會後悔下筆寫那篇短文。 這是回到王迪詩常掛在口邊的「做你自己」,同是村上迷的她想必曉得《國境之南》中的:無論如何我也只能是我。對此我也確信無疑。不少人為了使自己成為不一樣的人而弄得焦頭爛額,對此我早已想通想透。無論怎麼失敗怎麼不濟,那也是我的人生,對它我要負上全責。決不能隨便成為別的甚麼人而逃得一乾二淨,這怎麼都說不過去。 還有一段時間便要回倫敦,我坐在離家旁僅數分鐘之遙的舊屋邨,喝著從附近便利店買來的啤酒,空曠的球場有一對父女在耍樂,父親在玩遙控飛機,幾歲的女孩在玩會發光的彈彈球。燈光太暗,我把電子書收起來。拿出電話看《聽風的歌》。也許有天我也能為我失去的寫些甚麼,稱不上甚麼價值,只是一個紀錄,一個一覽表。 對於我的無動於衷,我無法評價這是好還是壞的轉變,但這大概是順其自然的,無法無需要也不想為此改變甚麼。不禁問自己一句:現在不是我所尋求的麼?也許是吧。我也無法肯定。最近一些日子,甚或連文字也從我腦中被剝奪,再提不起勁跟誰誰傳個甚麼訊息,反正不過是了無趣味的甚至可以預料的結果。 離開我的人,我離開的人,無可不可的人。有明確肯定對方不會再回頭的,我將之撥進了一個名為「過去」的清單中,同樣的清單還有著「現在」和「無可不可」,後兩者有時連我自己都分不清楚。度過了第二年的大學生活,越益發覺我的深居簡出,鮮與人交往,也越對此感覺到沒有問題。 把沒有心的人一一剔除,也不是太容易的事。交往是雙方的事情,有時又何必勉強?有本人無力之時,對方的情況想必更多。實不必勉強找誰跟誰在一起。我想起一些往事。某些曾經是朋友的人。某些基本上不回訊息或長期都說沒空的人,儘管親近過。要維繫的關係,也就不順理成章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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跳不完的那場圓舞

「不要放棄嗎?」 「跳不了自然放棄。」 對呀,不必多言,跳不了自然放棄,除了放棄,我也沒有剩下甚麼可以做的了。 我在做對自己最好的決定,對嗎?是吧。 沒法子流一滴淚,借不同方式麻醉自己。 最後還不過是一樣。不過是一樣。 甚麼都不算甚麼。 那不算就讓它完了吧。完吧。 就在那是我變得不再幼稚。 我們,只能在那裡到止為止,沒法再前進了。不是嗎? 這是沒法的事。 跳不完就跳不完,那是勉強不來的。 我到哪裡也一樣。做甚麼也一樣。 那是早已註定好的了。沒有人能夠作出改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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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Y 撤得妙,學民撤得靚 社運人永遠不明白的一點--激進的方法最有效,但最少人支持。當你propose 有效的抗爭方法之時,他們是理想家,思想家,想法一點都不practical。 完全沒有抓懂香港人的心理。 CY已說不會硬推,之後再滲入,是另一回事。沒有人天真到相信國民教育永不實行吧?改頭換面,重新上場,那就算了。至少抗爭算是得到階段性勝利,像當年廿三條一樣,政府也沒有承諾永遠不推。但這熱山芋,誰敢碰? 我之前說過:香港人是會在關鍵的時刻站出來,若沒有站出來,那就不是關鍵的時刻。 而支不支持撤走,這問題原不需要考慮--一切聽從學民思潮。 問題是你相不相信學民,但這幾個月來,我對他們的能力,政治智慧,沒有任何懷疑。 大刺刺的社運人,之前可是一件有建設性的事情也沒有做過,謾罵民主黨,三月頭瞓馬路,這裡衝擊那裡衝擊,連索求甚麼都弄不清,簡直白痴。所謂暴力抗爭,最後哪裡也到達不了。 若你不相信學民,那就根本沒有討論空間可言。像我們由始至終,沒有相信過CY任何一句說話一樣。 如果真心想為香港做甚麼,請支持學民思潮接下來的行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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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你地講到學民思潮講到黃之鋒轉世靈童咁犀利,其實我地中學個陣都好醒目好淡定嫁,係入到大學先變成依家咁之嘛……」 搞抗爭搞社會運動是應該中學生搞的,因他們的思想模式與習慣跟社運不謀而合。 我們也有過上中學的時候,那時我們每天做的,至少我每天做的,就是在制度下作抗爭,所謂「不合作運動」。真人真事,那時我們不喜歡負責圖書館的老師及其管理員,初中時我和同學每天去「看書」,翻兩翻便放到書車上;高中時動員二十多日去借書還書再借書再還書,癱瘓圖書館。其實就是人民力量/社民運現在所做的--踩界運動,將戰線推前,再推前。 我們的目標是很清晰的,學民思潮的目標也很清晰--徹回國民教育。為此他們耍出各種手段,由送禮,到簽名,到遊行,到絕食,集會,一步步將行動升級。 而大學是折然不同的環境,由於自由,沒有建制的規範,甚至缺乏了堪稱敵人的敵人,所能做的不過是在空地混戰,泥漿摔角,五四運動學生喊的「外爭強權,內除國賊」,追隨民主科學,甚或六四前要求的民主中國,反貪腐,都是很抽象的概念,恐怕就是鄧小平走出來說一句:「好吧,那就建設民主中國,反貪腐吧。」最終還是哪裡也到達不了。 大學裡頭沒有需要抗爭,需要批鬥的嗎?或者文化吧?OCAMP的文化?HALL的文化?搵INTERN的文化?這也算是根深柢固傳承下來的東西,可以鬥。不然不會有那麼多組爸媽說道「我地咁多年都係咁/呢啲傳統黎既」。但搞抗爭最棒的去了捍衛傳統,剩下的只有沉默大多數。 更重要的是,大學不是教導你不畏強權去抗爭,去用盡你所能用的力氣去反對,大學內化了這個社會的價值觀:這是我們的制度,要成功就跟著規距玩。社會告訴你住山頂住半山是地位身份象徵,但三歲的小孩也知道這交通不方便又多蚊。這是一場洗腦教育,大學告訴你要搏INTERNSHIP要搏上莊搏住HALL,去EXCHANGE去旅行,告訴你這才是值得的大學旅程,甚至大義澟然的說:「我覺得上到大學仲只係讀書,你的目光實在太窄淺。」 這沒有問題,沒有錯。但這理念跟社會運動的思維模式是背道而馳的,是相違背的。大學教導我們服從,用半強迫的方法去灌輸價值觀給大學生。然後說做不到就是失敗。 我們忘了中學時期那個DON’T GIVE A SHIT的自己,忘了那個會捍衛自己價值觀的自己。中學的時候我們confront 校方,confront 老師,confront 風紀,現在呢?遇到不滿意的事情,我們妥協,我們放棄。 這幾星期我一直在思考關於學民思潮的學生,然後覺得他們沒有甚麼了不起,他們所做的事,是曾經的你你我我都能做到的事情。立場企硬不讓步,對梁振英對整個特區政府持不信任態度,不受他們所耍的任何花招手段而有半分動搖立場。這有多難?這有多厲害?一位你很討厭的中學老師,他無論說甚麼,你都不會受理,他走過來跟你握手,你也不會握的。 我們都曾經是詞鋒銳利,有紋有路,思路清晰的「有為青年」,曾經的「香港的希望」,只是在大學幾年間我們渾渾噩噩的過,隨波逐流,追名逐利,上莊住hall讀書拍拖exchange旅行,facebook instalgram 喜愛夜蒲,internship parttime 義工,忘記了那個簡單堅定的,目標思路清晰明確的自己。 我們都曾是「學民思潮」,只是後來變了「沉默大多數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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